如何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合理性
发布时间:2021-12-24 15:16:39
       乡村规划编制是一项系统性较高的工作,涉及的内容和学科众多,为了保证规划编制的合理性,需要依靠科学的编制思路,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的编制方法,并使之符合实际情况,不断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合理性。

村庄规划编制
 
       1、建立村庄规划师驻村制度
       1)可以将村庄规划的成果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规划图和文字,便于村民积极参与村庄管理,以此来推进规划成果实施。
       2)鼓励规划者进驻,整合各方的信息和意愿,为上、下位规划的传导提供解决思路。而驻村规划员制度则是多元制衡权能配置结构的重要基础,驻村规划师作为多方主体的利益协调者,可以有效地促进规划实施。
       3)可以提高村庄规划的实用性,最低要求是让村民知道哪些地方可以建,哪些地方不能建。针对这一点,相关规划者应明确村庄用地控制规划与建设控制的要求,将变更规划作为农村建设项目用地控制和规划许可发放的依据。

       2、制定完善的用地分类标准
       可以说,土地利用分类涉及多个方面,亟待解决。在原有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,无论是城乡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,还是村土规划,都无法完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。我国农村土地规划体系缺乏对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,不能指导村庄的建设发展,而城乡规划体系过分强调建设用地,不利于农地的生态利用。对此,建议制定新的土地分类方法,争取做到“互相借鉴,优化完善”。
       通过对社会经济与自然属性的综合考虑,结合现行空间规划体系的工作思路,可以看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原则。对此,用地分类体系建议可以按“三步走”构建:首先,将土地分为建设用地、农地、生态用地三大类;对土地的定义和分类原则进行统一编码;最后结合最新的“三调”资料,完成优化分类,建立对比关系。

       3、明确乡村规划定位
       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,乡村规划是优化我国土地总体规划格局的重要途径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,乡村振兴规划需要对乡村规划进行预定义。首先,确立“全类型要素 + 全区域空间”的规划编制对象,全面划分农村土地,统一山地、森林、农田、湖泊等自然资源,统一规划,巩固环境规划成果以及资源安全。相关部门应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,合理布局乡村产业发展,将旅游、乡村建设、土地利用等核心要素结合起来,引导和规范区域空间整治。

       4、借助国土空间规划改善农村空间布局
       通过对区域专项规划的研究,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,完成乡村空间布局,进而推动乡村规划的编制。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业、农村建设和自然资源条件,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,划定农村生态、农业、基础设施等功能建设空间。
       1)结合各种专项规划用地需求分析农村空间平衡,按照减少流动规划标准优化乡村土地布局,开展公共服务、环境保护、住房、产业发展、文化传承。而相关部门在完善乡村空间布局,制定乡村振兴规划时,必须立足于生态环境保护,积极筑牢乡村生态屏障。
       2)根据村庄建设用地规模,完善空间管制边界划分。要及时划定重点交通主干道和高压走廊的工业用地,划定城市二次建设用地。另外,要整合农村水利、交通、基础设施等工程基地的空间布局和规划,在乡村节点设置公共服务设施。
       3)在调整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后,采用多规划融合分析,保证农村功能区划的合理性。如农村以生态空间为主导功能区,农业空间应预留灵活空间,确保现有农村空间布局对土地空间规划、生态文明建设、土地开发等具有积极意义。另外,相关部门要适时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模式,减少农村建设用地,着力实现农村空间的有效开发。